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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市亮化将纳入法制化管理

2010-03-04 管理员 阅读 1849

2010/3/4编辑:华桦来源:《中国市政》

    亮化工程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近日,济南市相关部门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并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

  据悉,济南市将通过制定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出台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合理规划城市照明布局,恰当定位城市照明风格,根据城市不同功能区道路、地段以及特定环境和建筑物自身特点,采用不同亮化方式,突出“绿色照明”理念,更多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高效节能照明电器。力争两三年内将全市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纳入常规管理轨道。

  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实行政府和社会相结合,政府统一规划,业主负责设置,集中控制运行,规范维护管理,使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管理有法可依。

  亮化工程将纳入建设工程正常程序,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有关方面打算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亮化工程的亮化方案进行艺术性审查,确保亮化工程观赏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

  同时,加强城市夜景亮化的日常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集中控制系统的作用,对所有楼体景观照明设施实行两级控制,平时与双休日、节假日、重大活动分别开启不同层次的灯光设施;通过招标委托专业队伍代管和业主自管两种方式,加强城市夜景亮化的日常管理维护;将既有照明亮化设施完好情况纳入数字化城管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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