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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夜景照明安全规范将出台

2010-01-18 管理员 阅读 1931

2010/1/18编辑:华桦来源:《中国市政》

    日前,由北京市照明学会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夜景照明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出台。

  按标准要求,夜景照明应充分考虑行人安全:照明设备所有带电部分须采用绝缘、遮拦或外护物保护的防触电保护措施;观礼台、桥梁等防护栏(墙)上人体可触及的灯具应选用Ⅲ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是安全特低电压);人员可触及的照明设备表面温度高于6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如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5米以上。标准还规定,在震动场所使用的灯具应具有防震措施,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具有抗风压措施,灯具安装所需的支架及零部件均应作防腐处理,安装在古建上的灯具应采取防火措施且具有防火标志。


  标准还规定,夜景照明不应对司机和行人造成干扰,如夜景照明不应干扰交通信号、通信设备的正常使用;立交桥、过街桥上不宜采用动态照明;城市机动车道两侧不应大量、连续地采用色彩快速变化、多光源的装饰灯。


  该标准将适用于建筑物、广场、桥梁、园林、名胜古迹、道路、停车场、街区、绿地、雕塑、户外活动场所等处的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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