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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严管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

2009-11-27 管理员 阅读 1919

2009/11/27编辑:华桦来源:《中国市政》

    日前,郑州市政府下发《郑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控制噪声、进行除臭消毒、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等,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目前,该市共有3座大型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总共为80万吨,9月份市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该办法要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同时进行,在进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新建(包括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按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据悉,该市的陈三桥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标准为一级A,除了可作为城市景观用水外,还可以满足绿地灌溉用水,预计2010年前完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目前每天产生5万吨中水,主要提供景观水。办法要求,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不得谎报、伪造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或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重要设备或配套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需暂停部分污水处理项目须提前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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