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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购物卡下月起将实名 防洗钱套现活动

2012-10-15 管理员 阅读 1883

2012/10/15编辑:叶琦来源:人民日报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您手中的购物卡、公交卡等都属于预付卡。


为了更好地发挥预付卡在便利公众小额非现金支付、扩大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防范预付卡被利用进行洗钱套现等违法违纪活动,切实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规范发展、从严管理的思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制定并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实名


预付卡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前者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后者是指预付卡业务处理系统中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的预付卡。《办法》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


《办法》要求,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身份,核对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办法》还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购卡和充值。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或办理一次性5000元以上预付卡充值业务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以增加购卡和充值透明度。


“通过以上规定,在发行、购买、充值等环节落实实名要求,有利于防止预付卡被用于洗钱、套现等活动。”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不记名预付卡不得赎回,小额公交领域不记名预付卡除外


《办法》规定,记名预付卡应当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这位负责人表示,单次购买不记名预付卡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由于未达到实名制度要求,因此,发卡机构在发行、销售环节无法记载任何关于购卡人、持卡人的信息。“若允许持卡人赎回不记名预付卡,发卡机构在持卡人办理赎回时无任何信息可供核对,也无法记录赎回人的任何个人信息,这或将导致不记名预付卡沦为洗钱、套现的工具。”


不过,考虑到部分预付卡主要应用于公共交通领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赎回小额不记名公共交通领域预付卡的合理需求,《办法》规定,对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禁止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


《办法》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


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么做可以有效防范预付卡套现和信用卡套现风险互相传递。“根据对预付卡市场的调查了解,为逃避对常规套现方式的监管和打击,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或充值、再通过地下交易市场变现已经成为套现新手法;尽管《办法》通过限额发行、实名购卡和限期赎回等方式增加了信用卡套现难度,但有必要从源头上切断预付卡和信用卡之间的‘以卡购卡、以卡充卡’行为,彻底杜绝信用卡在预付卡领域套现行为的发生。”


此外,从行业实践看,部分预付卡发卡机构已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自觉关闭了其售卡系统中客户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的功能。


不允许预付卡广泛用于网络支付渠道


《办法》规定,预付卡不得用于网络支付渠道,但三种情形例外,一是缴纳公共事业费;二是在发卡机构拓展的实体特约商户的网络商店中使用;三是同时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卡机构,其发行的预付卡可向持卡人在本机构开立的实名的网络支付账户充值,但同一客户的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年累计充值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元。


这位负责人坦言,不允许预付卡广泛用于网络支付渠道,主要是考虑现有网络商户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和监管体制尚未健全;网络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绑定,二者可以进行资金转移,在这种情况下,预付卡在网络商户使用将由于其匿名性而滋生套现、洗钱等问题。


为引导预付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办法》适度掌握制度设计的灵活性,对风险可控的小额便民支付给予特例安排。这位负责人举例说,“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方便群众缴费考虑,鼓励预付卡通过网络支付渠道缴纳水、电、气等公共事业费用,满足了广大群众全天候缴费、不排队缴费的合理需求。考虑到这类预付卡在现实中应用比较普遍,且其交易背景真实、可信、有据可查,因此,《办法》允许预付卡通过网络支付渠道缴纳公共事业费。”


 

驾照新规出台 引发市民热议

2012/10/11编辑:叶琦来源:湖州日报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 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倒查发证民警责任……近日,公安部修订并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中,明显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此外新规定还对驾照考试等做出了相应调整。


    据了解,除了涉及校车驾驶人管理的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外,新规定将于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于此次驾照新规定变动较大,和市民生活联系非常密切,规定一出台,就受到了市民广泛的热议。


市民:严格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生命


    市民最受关注的无疑是新规定闯红灯记6分这一项。“闯红灯一下子扣6分,我觉得严了点。一些地方在红灯亮时是允许右转弯车辆通行,但一些地方又是禁止,驾驶员如果不认真细读信号灯附近指示牌的话也非常容易中招。另外大货车往往会挡住你的视线,我就曾经因为跟着大车后面,看不见红绿灯而闯红灯,而且不止一次了。我认为闯红灯的行为不能一竿子打死,应该区分故意和过失,对于故意闯红灯的恶性行为才应该加重处罚。”我市一位车主李先生说,“不过,除了这条对于其他的我是百分百赞成,那些挡着车牌的驾驶员都是潜在的马路杀手,开车横冲直撞,出了事故逃之夭夭,直接记12分还是客气了,依我看应该直接吊销驾驶执照。”但市民张先生认为,交通规则就应该要严厉点,“现在车祸那么多,不仅过路人担心,开车的人自己也担心,规定制定的严点,好让他们警醒些。你看现在醉酒驾车直接吊销驾照,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大家开车都不敢喝酒了,这样一来减少了很多交通事故。这次新规定加大相关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目的也是一样,为司机敲响生命的警钟,防患于未然,减少悲剧的发生。”


    新规定中另一个亮点就是新增了包括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在内的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据了解这一部分规定受到了孩子家长的普遍欢迎。“昨天我在新闻中看到深圳有个3岁女孩在校车上坠亡,上个月清远市也有一4岁女孩被校车碾死。现在乡下的孩子大多坐校车上学,但是校车屡屡出事故,让我们家长很不放心。这次新规定的出台加强了校车的管理,作为一个孩子的爸爸,我十分高兴。但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从严执法,驾驶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驾校:驾照考试改革体现人性化


    此次出台的新规定不仅加大了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对现行驾照考试中不合理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据了解此次驾照考试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并且考虑到目前出现的学车热,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目前的2年延长至3年。


    改革后的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把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单列出来,作为驾校学习的最后一课,是为了提醒驾驶员这是开车的提前。现在学员经过驾校培训,通过了驾照考试,在开车的技能上问题不大,但是在文明驾驶者一块意识还不强。不少人因为加开斗气车,加塞造成了严重车祸,因此有必要强调学员安全文明驾驶方面的考核。”双林一驾校负责人对记者谈到。“以前我们驾校的一些学员老抱怨,驾照考试中的拦路虎,移库、单边桥、过连续障碍项目难度既高又毫无实用性,成为了纯粹的应试项目。现在新政出台,取消了科目二中这些脱离现实的考试项目,改为实用性较强的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这五项必考科目。考试难度降低了,实用性增强了,学员们也很高兴。”“近几年出现了学车热,考试中心也难以承受井喷式的人数增长,不少学员科目二的考期一等就是一年多,再等一段时间去考科目三,他们发现早已过了驾驶准考证明的有效期。这次新规延长驾驶准考证明的有效期就是针对这一现象,做出了人性化的改革。”


    对于市民关心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那位负责人谈到目前《123号令》明确规定,新政将在明年1月1日期实施,在此之前的驾照考试仍将按照现有规定。驾校在目前这段过渡期中,会与车管所、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密切保持联系,尽快在硬件和软件做好调整,以适应新政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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