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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人才新政提出24条举措 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

2016-11-23 管理员 阅读 2022

2016/11/23编辑:俞贝贝来源:湖州日报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湖州人才新政》),提出了5个方面、24条举措,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努力把湖州建设成为人才集聚的高地、创业创新的福地、共谋发展的胜地。《湖州人才新政》提出的5个方面包括“一个体制、四个机制”,即: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以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以能力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以简化审批手续、创新编制管理为重点的人才流动机制;强化以分类施策为原则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并且,重点从管理体制、引进机制、培养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流动机制、服务机制、保障机制8个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近年来,“千人计划”、“南太湖精英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为湖州集聚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湖州人才新政》提高了“南太湖精英计划”入选项目最高资助额度,最高给予600万元项目资助。同时,创新“产业基金+孵化器+专业团队”引才模式,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离湖孵化器,实施湖州籍人才归雁计划等。


在优化现有人才政策的同时,《湖州人才新政》更重视“破除”。


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的“三唯”评价方式,《湖州人才新政》明确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继续深化企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改革,逐步下放重点行业职称评审权限,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破除限制人才流动的制度藩篱,《湖州人才新政》积极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开设外籍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内资企业;适时探索高校、公立医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深化校企人才“双进”制度。


与此同时,《湖州人才新政》还就当前人才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回应。尤其是在人才激励上,《湖州人才新政》从政策上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释放人才红利,包括:赋予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试行市属国有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鼓励企业推行人才股权期权、年金补助等。“作为新形势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人才新政的实施将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优化湖州人才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抓紧细化具体改革方案,制定出台配套办法,形成“1+N”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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