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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海关AEO互认12家湖企受益

2014-04-01 管理员 阅读 1939

2014/4/1编辑:芮国琴来源:湖州日报

    海关总署日前下发公告,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与韩国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据悉,我市有12家AA类企业将从中受益,它们在进入韩国市场时可享受当地海关的通关便利措施。


    据了解,中韩AEO互认,意味着我国的AA类企业和韩国的AEO企业在进行双边贸易时,将共同享受中韩海关提供的贸易便利措施。根据互认安排协定,贸易便利措施主要包括: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进口货物优先通关;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


    近年来我市对韩国进出口贸易增长迅速。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12家AA类企业,其中与韩国有实际进出口贸易的AA企业11家。这11家AA类企业去年对韩国实现进出口值0.86亿美元,同比增长1.3倍,占全市对韩贸易总值近三成,其中贸易总值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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