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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公款购制寄送贺年卡

2013-12-02 管理员 阅读 1954

2013/12/2编辑:顾丽娟来源:湖州日报

    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常常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这不仅造成极大浪费,也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助长了奢靡之风。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后,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级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市纪委及时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令行禁止,切实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的成果。


    11月28日下午,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来到市邮政局,对“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了解到,市邮政局已在系统内部下发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他们已经不再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等三类单位进行营销,遇到此类单位上门寻求合作时,会及时说明情况,“原本已有两家单位的贺年卡在设计阶段了,通知下来后,我们立马取消了业务。 ”


    随后,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又赶往市区几家金融单位进行抽查。在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便召开业务处室和支行内控监督专员会议,要求业务处室和支行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已制作完成的贺年卡确定不发放,还没定的坚决取消制作计划。工商银行湖州分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认真把关、严肃财务纪律,从费用上卡死贺年卡等物品的支出。


    从当天下午抽查的情况看,我市各级各部门对通知要求执行情况较好,在通知下发后,做到了令行禁止。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纪委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阶段,工作小组将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并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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