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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上半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09-07-21 管理员 阅读 1953

2009/7/21编辑:华桦来源:

各子(分)公司、厂,各科室:

    现将2009年度上半年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考核参照去年上半年的考核方法执行。即采用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给被考核人按考核项目分别打分评定的形式,具体分类为:

    第一类,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级别)由总经理和董事长的打分,所占的权数各占50%(总得分=总经理分数×50%+董事长分数×50%);

    第二类,中层管理人员的评分由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打分,所占的权数分别为70%、30%( 总得分=直接上级分数×70%+间接上级分数×30%);

    第三类,普通员工的评分由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打分,所占的权数分别为80%、20%(总得分=直接上级分数×80%+间接上级分数×20%)。

    二、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的总得分,将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分为A、B、C、D、E、F六等。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A(优良级):90(含)——100分,出色。

    B(较好级):80(含)——90分,满意。

    C(称职级):70(含)——80分,安心。

    D(尚可级):60(含)——70分,惩治。

    E(稍差级):50(含)——60分,有问题,需要注意。

    F(很差级):50分以下,危险,不努力要被淘汰。

    三、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具体内容如下:

    A(优良级):奖励级别考核工资发放基数的25%。

    B(较好级):奖励级别考核工资发放基数的15%。

    C(称职级):不奖不罚。

    D(尚可级):罚扣级别考核工资发放基数的15%。

    E(稍差级):罚扣级别考核工资发放基数的25%。

    F(很差级):罚扣级别考核工资发放基数的40%,管理人员降职或撤职,员工给予待岗。

    四、根据2009年上半年工资总体的经营情况确定本次考核工资发放基数分别为:

    第一类,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发放基数为各工资级别上半年考核工资标准数的80%;

    第二类,普通员工发放基数为各工资级别上半年考核工资标准数的85%。

    五、本通知的相关规定主要针对各非彻底承包部门和公司行政科室。承包部门和项目部可参照执行,考核结果书面的形式上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湖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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