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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冬季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08-09-26 管理员 阅读 2062

2008/9/26编辑:综合办来源:安全科

各子(分)公司、厂,工程项目部、各科室:

    根据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湖建发[2008]258号)和《关于开展全市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湖建发[2008]259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和国庆节期间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和秋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搞好安全预防和措施落实,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国庆节期间和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

2.按《公司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开展情况。

3.各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

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

5.各部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的措施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用电和防火、防盗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 检查方式

1.先由各部门和项目部首先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2.公司工程项目考核小组在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于2008年9月28日~29日组织检查,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把检查的结果情况进行通报。

三、 检查部门和范围

1.部门:沥青工程公司、政隆工程检测公司、养护公司、路灯公司、园林绿化公司、政兴龙广告公司、预制构件厂等。

2.工程项目部:新大通桥项目部、纬二路工程项目部、西区支路工程项目部、湖东纬二路工程项目部、湖东路工程项目部、南浔人瑞路改造工程项目部、南浔人瑞西延工程项目部、南浔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善琏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和市区、道路及下水道疏通养护等工程。

四、检查小组:

    由公司项目考核小组成员和公司领导组成检查小组。

    组  长:沈旭炎

    副组长:袁海舟

    成  员:王阿山、朱连根、俞炎龙、张长福

五、检查时间安排:

1.9月27日

上午:沥青工程公司、政隆检测公司、西区支路工程项目部、纬二路工程项目部;

下午:养护公司及施工现场维修养护工地、路灯公司、园林绿化公司、政兴龙广告公司、新大通桥工程项目部;

2.9月28日

上午:预制构件厂、湖东路工程项目部、湖东纬二路工程项目部、南浔人瑞改造工程项目部;

下午:南浔人瑞路西延工程项目部、南浔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善琏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和项目部要制定自查自检计划,全面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力求通过这次自查,使各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健康发展,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2.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定人、定时整改落实完成。

3.要做好反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请各部门在2008年9月27日前将自查、自检和检查组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公司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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