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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70%

2009-12-03 管理员 阅读 1920

2009/12/3编辑:华桦来源:《中国市政》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年建成84座县(市)污水处理厂的决策部署,着力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并初显成效。预计到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70%以上。


  据了解,江西省84座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部达到省政府规定的项目建设时间节点要求。截至7月5日,江西8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金额约35.4亿元,占总投资的71%,未发生一起质量和安全事故,预计年底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届时,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60万立方米,建设配套管网约1500公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以上。


  据悉,为稳步推进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编印《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细则》等技术资料汇编,全省免费发放3000本。他们还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建立技术专家指导组,从规划、设计、招投标、质量安全、工程监理、造价和综合管理6个方面加强指导帮扶、技术监管。


  目前,在第一批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中,完成设备安装或超过90%的县(市)达到七成,有近八成的县(市)建成截污干管总长度达到或超过90%。与此同时,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有条不紊。共青城、瑞昌、青原区3个县(市、区)建成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92%以上,广丰、桑海、瑞昌3个县(市、区)建成截污干管总长度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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