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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2845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

2014-06-24 管理员 阅读 1900

2014/6/24编辑:谢雨晴来源:湖州日报

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从市建设部门获悉,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通知下达中央财政安排浙江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根据预算,今年我市可获得2845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在相关文件附带的一份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上,记者看到,本次全省补助总金额共为6003万元,补助项目共60个,其中,我市共获得补助金额2845万元,涉及的项目有28个。


    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同时强调,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并会同建设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建设管理以及完成减排任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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